聯合國於2015年提出「2030永續發展目標」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,期盼透過全球團結努力,至2030年能夠消除貧窮、飢餓,並實踐尊嚴、公正、包容的社會。希望守護地球環境與人類共榮發展,以確保當代與後代均享有安居樂業的生活。 SDGs包含17項核心目標(Goals)以及169項具體目標(Targets)。17項目標包含:
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
消除飢餓,達成糧食安全,改善營養及促進永續農業
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
確保有教無類、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,及提倡終身學習
實現男女平等,並賦予婦女權力
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
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、可靠的、永續的,及現代的能源
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,達到全面且有生產力的就業,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
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,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產業發展,並加速創新
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
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、安全、韌性及永續性
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
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
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,以確保永續發展
保護、維護及促進陸域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,永續的管理森林,對抗沙漠化,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,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
促進和平且包容的社會,以落實永續發展;提供司法管道給所有人;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、負責的且包容的制度
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方法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